大理寺评
汉有廷尉平,三国魏改平为评,北齐始称大理寺评,员额一人,与正、监共同决正刑狱。隋初沿置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省,炀帝置评事,掌出使推覆。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汉有廷尉平,三国魏改平为评,北齐始称大理寺评,员额一人,与正、监共同决正刑狱。隋初沿置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省,炀帝置评事,掌出使推覆。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清代蒙古地区所产之盐。因由口外行销口内,又称口盐。其中阿拉善额鲁特旗所属之吉兰泰池盐,称吉盐,俗称红盐。鄂尔多斯旗及苏尼特旗所产之盐,称白盐。乌珠穆沁旗所产之盐,称青盐。
【介绍】:唐代文学家。祎,误作祎。字冠章。邓州南阳(今属河南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张正甫孙。释褐为汴州从事、户部判官。累官左补阙。乾符中,为翰林学士,累加中书舍人。中和元年(881),从僖宗幸蜀,授工部侍
二卷。明王概(生卒年不详)撰。高铨编。王概,字同节,庐陵(今江西吉安市)人。明正统壬戌年(1442)中进士,官至刑部尚书,谥恭毅。王概曾为大理寺卿,在参与审判定案的过程中,他平反了许多错案。《王恭毅驳
【介绍】:宋苏州昆山人,字积中。英宗治平二年进士。为河中府户曹,荐知德清县,皆有惠政。迁知考城县。历广东、河北、淮西使者,知海、沂、婺、亳诸州,治务大体,时号循吏。徽宗大观中以朝议大夫致仕。卒年七十五
无卷数。清金人瑞著。金人瑞原姓张名采,后改姓金,名人瑞,又名喟,字圣叹,长洲(今江苏苏州)人。金氏为人狂傲,评点演义小说颇为世俗所称道。清朝初年,其因抗粮哭庙案被诛。此书共六篇:首篇题为易抄引,有订定
明洪武二年(1369)改钟离县置,属中都留守司。治所即今安徽凤阳县东北临淮关。次年改为临淮县。古县名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改钟离县置,治今安徽省凤阳县东北临淮关。属临濠府。三年改名临淮县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唐武德四年(621)置,属林州。治所在今广西桂平县南。六年(623)属绣州。贞观六年(632)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四年(621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南。属林州。贞观六年(632年)废。
①爵名。周代始置,为五等爵中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其后或废或置,魏、晋、南北朝各朝皆置,为六等爵之第五等,在“伯”之下,“男”之
卓尼藏族始祖。吐蕃赞普赤祖德赞(815—838年在位)时大臣。吐蕃人。相传奉命随军东移,驻防今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及四川若尔盖县黑河、白河、黄河汇流处(即今阿坝、松潘、若尔盖一带),任吐蕃征收赋税官,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