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捕衙门
官署名。清初兵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掌捕政。置满洲左侍郎、汉右侍郎各一人,满、汉左、右理事官、司务郎中均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七人,汉军八人、汉一人,主事满洲二人,汉军一人,汉六人。十二年,增置督捕员外郎八人,每旗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裁督捕侍郎以下各官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
官署名。清初兵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掌捕政。置满洲左侍郎、汉右侍郎各一人,满、汉左、右理事官、司务郎中均各一人,员外郎满洲七人,汉军八人、汉一人,主事满洲二人,汉军一人,汉六人。十二年,增置督捕员外郎八人,每旗一人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裁督捕侍郎以下各官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
读音:Mùlǐ【源】 彝族姓(375)。
【介绍】:见韦澳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毫无保留地端出来。《警世通言.庄子休鼓盆成大道》:“饭罢,田氏将庄子所著《南华真经》及《老子道德》五千言,和盘托出,献于王孙。”后引申为形容说出事物的全部情况。清代黄羲之《答张尔公论茅鹿门批评八家书》
西汉景帝三年(前154)置,治所在广陵县(今江苏扬州市西北蜀冈上)。元狩六年(前117)改为广陵国。西汉景帝三年(前154年)置,治广陵(今江苏扬州市区西北蜀岗)。元狩二年(前121年)改为广陵郡。
即羌水之口。在今甘肃东南西倾山南白龙江沿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 景元四年 (263),邓艾伐蜀,遣天水太守王颀攻姜维营。金城太守杨欣等诣甘松,“欣等追蹑于强川口,大战,维败走”。《资治通鉴》:
在今湖北老河口市东南。《续资治通鉴》:南宋绍兴三十一年(1161),“金人以舟师攻茨湖,官军击却之”,即此。
?—577北齐勃海蓨县(今河北景县西)人。东魏渤海王高澄第五子。幼为其叔高洋所养,封安德王。北齐武平七年(576),北周军猛攻平阳(今山西临汾西南),齐师多溃败,唯其所部独全。后主乃任为相国、并州刺史
《论衡》篇名。为著者王充晚年写成之自传。记述著者家世、生平及思想,列举若干著作篇目,并以问答形式驳正正统儒生对自己的责难,着重阐明撰写《论衡》之宗旨为抨击天人感应、谶纬迷信之“伪书俗文”,为后代留下一
见“图鲁部”(1437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