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分庭
审判机关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高等分庭暂行条例》规定,凡距省会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,除设高等审判分厅外,于必要时得在道署所在地暂设高等分庭。其设置或废止,均由高等审判厅呈请司法部核定,并知照省行政长官。委任省行政长官监督司法行政的省份,则由省行政长官咨请司法部核定。分庭设推事三人,书记官一至二人,得由道署掾属兼任。分庭审判案件采用合议制,其司法管辖区域,即驻在地道的区域。
审判机关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高等分庭暂行条例》规定,凡距省会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,除设高等审判分厅外,于必要时得在道署所在地暂设高等分庭。其设置或废止,均由高等审判厅呈请司法部核定,并知照省行政长官。委任省行政长官监督司法行政的省份,则由省行政长官咨请司法部核定。分庭设推事三人,书记官一至二人,得由道署掾属兼任。分庭审判案件采用合议制,其司法管辖区域,即驻在地道的区域。
原作“白黑溷淆”,形容是非混乱,好坏不分。杨震(?-124年),字伯起,弘农华阴(今陕西华阴县)人。少通《欧阳尚书》,人号“关西孔子”,年五十,始出仕州郡,性公廉,不受私谒。安帝永宁、延光中,先后任司
读音:zhōu【源】 ①州,周邑(故城在今河南沁阳东南40里),后属晋,食采于此邑者以邑为氏,见《风俗通》(1,6,11,17)。一说,其故城在怀州武陟县,即今河南武陟(12,21)。②系自姜姓。周武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领兵大臣年迈有病,则任其子,协助处理军务。《三国志·吕范传》:“后范寝疾,拜(子吕据)为副军校尉,佐领军事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北周置,属灵州。治所在建安县(今宁夏陶乐县西南黄河东岸)。隋开皇三年(583)废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河水又东北,径浑怀障西……太和初,三齐平,徙历下民居此,遂有历城之名矣。”北周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
唐文宗时人。著有《渚宫故事》。
在今福建永定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8永定县: 博皮岭隘 “在县东北,路通漳州龙岩县,为戍守要地”。
【介绍】:杜甫《古柏行》最后二句。幽人,指隐士。一作“仁人”。二句点明题意,谓材大难为用乃自古如此,志士幽人不必为此叹息。明说莫怨嗟,实则大悲愤。王嗣奭曰:“孔明材大而不尽其用,公尝自比稷契,材似孔明
【介绍】:宋潭州湘阴人。真宗天禧间,县无学校,乃创立义塾,以教族子弟及游学之士,时论嘉之。
见“库页岛”(110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