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娥
【介绍】:
明浙江山阴人。洪武初,父被诬论死,二子亦罹罪。娥年方八岁,与舅赴京师诉冤。时有令诉冤者非卧钉板,不与勘问。娥辗转其上几死。勘问结果,仅戍一兄而已。娥伤重卒。里人哀之,肖像配曹娥庙。
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年八岁,赴京师诉父冤。卧钉板,重伤卒。
【介绍】:
明浙江山阴人。洪武初,父被诬论死,二子亦罹罪。娥年方八岁,与舅赴京师诉冤。时有令诉冤者非卧钉板,不与勘问。娥辗转其上几死。勘问结果,仅戍一兄而已。娥伤重卒。里人哀之,肖像配曹娥庙。
【介绍】:
明浙江山阴人。洪武初,父被诬论死,二子亦罹罪。娥年方八岁,与舅赴京师诉冤。时有令诉冤者非卧钉板,不与勘问。娥辗转其上几死。勘问结果,仅戍一兄而已。娥伤重卒。里人哀之,肖像配曹娥庙。
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年八岁,赴京师诉父冤。卧钉板,重伤卒。
【介绍】:
明浙江山阴人。洪武初,父被诬论死,二子亦罹罪。娥年方八岁,与舅赴京师诉冤。时有令诉冤者非卧钉板,不与勘问。娥辗转其上几死。勘问结果,仅戍一兄而已。娥伤重卒。里人哀之,肖像配曹娥庙。
【生卒】:?—1768【介绍】:清满洲正黄旗人,瓜尔佳氏。乾隆间从征新疆,战甚力。官至领队大臣。从明瑞出师缅甸,阵亡。
? —1883清山东昌邑人。道光武进士。授三等侍卫,迁至游击。咸丰三年(1853)从向荣尾追太平军抵江南,擢中军参将。次年升副将,率部转战苏北、安徽,镇压太平军和捻军。六年授江苏徐州镇总兵。八年奉命帮
【介绍】:陶翰作。金卿,即新罗人金思兰,时在唐任太仆员外卿。《旧唐书·东夷·新罗国传》载:“(开元)二十一年,渤海靺鞨越海入寇登州。时(新罗王)兴光族人金思兰先因入朝留京师,拜为太仆员外卿,至是遣归国
俗呼养马河。即今四川简阳市北养马镇。民国《简阳县志》卷2:杨马河“一作养马河。采访册按,《乾隆志》作杨马河场”。
一名茗山。在今安徽太湖县东南三十八里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46安庆府: 茗山 “在太湖县南五十里。莲花峰东北有梅福炼丹处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太湖县 “新寨山” 条下: “又县南三十里曰香茗山,上产硃砂
【介绍】:清江苏常熟人,字兰坡,号铁兰道人。工诗,善山水,尤擅水墨梅兰。有《虞山画志》、《白云山房集》。
律名。关于军戍劳绩的单行法律。见于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。其中规定:擅自增加劳绩年数者,“资一甲,弃劳”。汉代也有类似法律。《居延汉简甲编》一一四有“中劳二岁”。二三五九又有“中劳三岁六月五日”
法律名词。指越级申诉。自汉至清皆禁止越诉。《唐律疏议·斗讼》规定,越诉及受理越诉者,各笞四十。邀皇帝车驾于仪仗外俯伏及挝登闻鼓以申诉冤枉者不在禁限。《元史·刑法志》规定,告人罪者,自下而上,不得越诉;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一卷。清魏元旷撰。魏元旷,本名焕奎,江西南昌人。光绪二十一年(1895)进士。本书是一部专门记载会试、殿试、朝考诸典故及其后任官之事的著作,其中所记内容有其前人未记者,故为研究清代科举制度的必备参考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