戈尚友
【介绍】:
明凤阳府临淮人。官饶平知县。境内有断肠草,奸民借此作恶。尚友禁止之,并令犯者置草于海边井中。后海寇至,饮其水,死者过半。擢刑部主事,持法平允。
【介绍】:
明凤阳府临淮人。官饶平知县。境内有断肠草,奸民借此作恶。尚友禁止之,并令犯者置草于海边井中。后海寇至,饮其水,死者过半。擢刑部主事,持法平允。
春秋鲁地。在今山东汶上县西南南旺湖中。《春秋》桓公十一年(前701):“公会宋公于阚”,即此。
官制用语。宋吏部按正常制度对官员注授差遣窠阙。即官员按照不同官阶、出身、任数、考数、举主员数,逐级升任相应差遣。如吏部选两任亲民官,有举主,升通判;通判两任满,有举主,升知州军,谓之常调。以此法升转之
同“悬门抉目”。明梁辰鱼《浣纱记.允降》:“誓当悬首吴阙,以谢先灵。”述补 即“悬门抉目”。明·梁辰鱼《统纱记·允降》:“誓当~,以谢先灵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烈士殉国方面。【词语悬首吴阙】 成语:悬首
同“一斛贮槟榔”。宋陆游《蔬食》诗:“人生饥饱初何校,一斛槟榔笑汝痴。”
元大德八年(1304)降庄浪路为州,属凤翔路。治所即今甘肃庄浪县西北南湖镇。辖境相当今甘肃庄浪县北部地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属凤翔府,八年(1375)降为庄浪县。元大德八年(1304年)降庄浪路为州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析雷泽县置,属郓州。治所即今山东鄄城县西南临濮集。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属濮州。金贞元二年 (1154)废为镇。古县名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析雷泽县置,
即“噶布什贤壮达”。
【介绍】:明浙江鄞县人,字君房,一字僧杲。万历八年进士。授工部都水司主事,官至太常少卿。有持操,期为国家节用。所居不改湫隘,僦负郭数椽,读书著述其中。年七十五卒。有《乙未私志》、《同姓名录》、《农丈人
即“孛术鲁德裕”。
在今河南浚县西。《诗经·鄘风·桑中》:“期我乎桑中,要我乎上宫,送我乎淇之上矣。”唐杜佑《通典·州郡典》:卫县有“上宫台”。《寰宇记》卷56卫县:“南临淇水,有上宫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