逃人法
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。清军入关前,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;入关后,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。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,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。清政府于是颁布《逃人法》,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,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。从顺治到康熙初年,清政府多次申严《逃人法》,规定:逃人被捉获鞭一百,仍还原主;逃亡三次处死;隐匿逃人者处斩;邻舍、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。但“逃者日众”, 能捕到的“十不获一”。
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。清军入关前,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;入关后,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。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,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。清政府于是颁布《逃人法》,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,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。从顺治到康熙初年,清政府多次申严《逃人法》,规定:逃人被捉获鞭一百,仍还原主;逃亡三次处死;隐匿逃人者处斩;邻舍、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。但“逃者日众”, 能捕到的“十不获一”。
黄河重要津渡名。在今河南卫辉市东南。杜甫《垂老别》诗:“土门壁甚坚,杏园渡亦难。”《旧唐书·李忠臣传》:“寻拜濮州刺史、缘河守捉使,移镇杏园渡。”宋置镇,属汲县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古邑名。(1)春秋、战国齐邑。在今山东阳谷县东北阿城镇。《春秋》庄公十三年(前681):“公会齐侯盟于柯”,即此。亦作阿。《史记·司马穰苴传》:“齐景公时,晋伐阿、甄”,即此。秦置东阿县。(2)春秋
【介绍】:张籍《送朱庆馀及第归越》诗句。朱庆馀曾得张籍推誉而知名,这是他及第归乡时张籍的送别诗。两句从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触觉多方面描绘出越州清新美丽的景色,暗寓及第士子荣归故里的欣喜之情。
【生卒】:?—前387【介绍】:战国时卫国国君。名颓,一作穨。卫敬公之孙。杀卫怀公自立。周考王十三年至周安王十五年在位。
一卷。清徐右翌撰。右翌,清末叶人,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。该书纪其伯父徐桐生平。徐桐,字荫轩,汉军籍,道光三十年(1850)进士,官至体仁阁大学士。光绪二十六年(1900),徐桐与载漪、刚毅等试图利用义和
读音:Húqiū历史上罕见复姓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收载。此系“以地为氏”。列子师壶邱子林,郑人。或作“壶丘”; 又作“狐丘”、“狐邱”。
?—前816西周时鲁国国君。公元前825—前816年在位。名敖。鲁真公之弟。鲁武公九年(前817),携长子括、少子戏,晋见周宣王。宣王喜爱戏,欲立戏为鲁国太子。大臣樊仲山父(甫)劝谏不应废长立少,宣王
南朝宋钱乐之和梁沈重各自提出的一种律制。将京房六十律按三分损益法一直计算到三百六十律,其最后一律与黄钟宫音之差为1.8音分。事见《隋书·律历志上》。这种走极端的理论探讨,虽无实用价值,但为后人从中吸取
晋颍川颍阴(今河南许昌)人,字道玄。荀藩子。解音乐,善谈论。辟赵王伦相国掾,迁太子洗马。长沙王又以为参军,成都王颖用为中舍人。渡江后,元帝以为军咨祭酒。太兴初,拜侍中。与尚书令刁协婚亲,时协执政,欲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