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教真诠
书名。明末清初回族经师※王岱舆撰。是书为作者文集。分上下两卷,共40篇。上卷20篇,讲宗教哲学;下卷20篇,主要讲教法。该书旨在卫护伊斯兰教,批驳儒、佛、道与伊斯兰教乖违之处。有崇祯十五年(1642)初刻本,清顺治、嘉庆、同治、光绪等版本。又有1922年北京清真寺刊印本,1931年上海中华书局刊本,1944年四川成都铁华锋重刊本。解放后,有此书及其另著《清真大学》、《希望正答》合印的一册本。
书名。明末清初回族经师※王岱舆撰。是书为作者文集。分上下两卷,共40篇。上卷20篇,讲宗教哲学;下卷20篇,主要讲教法。该书旨在卫护伊斯兰教,批驳儒、佛、道与伊斯兰教乖违之处。有崇祯十五年(1642)初刻本,清顺治、嘉庆、同治、光绪等版本。又有1922年北京清真寺刊印本,1931年上海中华书局刊本,1944年四川成都铁华锋重刊本。解放后,有此书及其另著《清真大学》、《希望正答》合印的一册本。
二卷。别录一卷。唐郑处诲撰。生卒年不详。郑处诲字廷美,郑州荥阳(今河南荥阳)人。郑处诲太和八年登进士第,累迁工部、刑部侍郎,出为浙东观察使、检校刑部尚书、宣武军节度使。该书成于大中九年,有处诲自序。《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Yánjiàn【源】 见《中华姓府》(63)。
读音:Wángdí【综】 汉有王狄子著书一篇,见《汉书·艺文志》(17,62,63)。罕见复姓。《中国姓氏大全》引 《中国姓氏集》收载; 《姓氏词典》引《姓觿》亦载,未详其源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有王
刑法用语。即以赃论罪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规定,二人以上合谋盗窃,并赃以论;非合谋,则各坐赃。《后汉书·质帝纪》:“豫章太守虞续坐赃,下狱死。”后多以坐赃入刑律。唐律列为六赃之一。指官吏虽非直
读音:shǐ yè卫顷侯之后,公子史食采于叶,因氏焉。《左传》作史华。(见《通志·民族略·以名为氏》)
即今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东南板石庙乡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伊通州: “东南: 大星岭,其东板石屯,伊通河出西北。”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章京”。
【介绍】:明末清初四川青神人,字生生,号钝庵。明诸生,世袭锦衣卫。明亡,流寓鄞县,所居借鉴楼,临西湖上,结七子诗社,日与诸名士唱和其中。有《增益轩诗草》。
①唐、宋官职名。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之官府,于此任官者称“分司”。除分司御史有监察之责外,其他分司官员均属闲散之职。宋朝沿唐制,于西、南、北三京设。多用以安置老疾不任吏事者或责降官员。自哲宗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