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果报应
佛教基本教义之一。“因”亦称“因缘”;“果”或称“果报”。“因”者能生,“果”者所生,有因则必有果,有果则必有因。认为任何思想和行为,一经产生,不会自行消失,必然导致相应的后果。“因果”之理,贯通“三世”,即现世的贫富贵贱,是前世所作“善恶业”的结果;今生的善恶诸业,亦必招致来生的祸福报应。《大般涅槃经·㤭陈如品》:“众生从业而有果报,如是果报则有三种:一者现报,二者生报,三者后报。”
佛教基本教义之一。“因”亦称“因缘”;“果”或称“果报”。“因”者能生,“果”者所生,有因则必有果,有果则必有因。认为任何思想和行为,一经产生,不会自行消失,必然导致相应的后果。“因果”之理,贯通“三世”,即现世的贫富贵贱,是前世所作“善恶业”的结果;今生的善恶诸业,亦必招致来生的祸福报应。《大般涅槃经·㤭陈如品》:“众生从业而有果报,如是果报则有三种:一者现报,二者生报,三者后报。”
岳(嶽);1791—1841清江苏宝山人,后迁居嘉定(今均属上海)。字生(申)甫,一字饮兰。幼孤贫,自力于学。以其祖难荫袭云骑尉,不就,改文学生。曾从姚鼐习古文辞。其治学涉及经史、音韵、训诂、名物、舆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清代八旗武科考试名目。辰、戌、丑、未年为正科,凡武乡试遇有恩科,则次年亦举行会试恩科。考中者称武贡士。汉军、八旗满洲、八旗蒙古应试分别始于康熙二十七年(1688)、雍正二年(1724)、嘉庆二十年(1
清置,属宁海县。在今辽宁大连市金州区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奉天府二》:王官寨“在宁海县(今大连市金州区)东南三十里”。
【介绍】:清徽州府歙县人,字元如。五岁失明,后钻研卜筮,有《易冒》。
官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置办理沪宁铁路大臣,嗣后于京汉、汴洛、正太、道清四路亦置。每路置员一人,正二品,总掌本路各项事务。三十三年裁,其所辖事务由邮传部提调处接办。
地名。在今四川松潘县东南金瓶岩。明万历十三年(1585),松潘杨柳番入金瓶堡,即此。
【介绍】:东汉广州人,字伯直。徙居苍梧。性孝。任秭归令,闻母病,解印绶去。母卒,居丧尽礼。太尉马日殚嘉其孝行,辟太尉诸曹掾。时彭城相左尚以贪赃获罪,诸掾属案治,逾年不结。及盛复考,至狱,晓以大义,尚感
见“上坐”。
即“石抹也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