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家本
清末浙江吴兴(今湖州)人,字子惇,号寄簃。光绪进士。曾任知府、通永道、山西按察使等职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升刑部右侍郎。次年迁左侍郎,并任修订法律大臣,先后兼大理院正卿、法部右侍郎等职,精于法律。曾奏请废凌迟、枭首、戮尸、缘坐、刺字等刑。宣统二年(1910)兼任资政院副总裁。曾修订《大清现行刑律》,并制订《大清新刑律》,以谋对清律有所革新。三年任法部左侍郎。清帝逊位后,引疾不出。著有《沈寄簃先生遗书》,编有《沈碧楼丛书》等。
沈家本
清末浙江吴兴(今湖州)人,字子惇,号寄簃。光绪进士。曾任知府、通永道、山西按察使等职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升刑部右侍郎。次年迁左侍郎,并任修订法律大臣,先后兼大理院正卿、法部右侍郎等职,精于法律。曾奏请废凌迟、枭首、戮尸、缘坐、刺字等刑。宣统二年(1910)兼任资政院副总裁。曾修订《大清现行刑律》,并制订《大清新刑律》,以谋对清律有所革新。三年任法部左侍郎。清帝逊位后,引疾不出。著有《沈寄簃先生遗书》,编有《沈碧楼丛书》等。
沈家本
宋代云南大理(后理)国国王段智兴年号。1197—1200,凡4年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1133—1180南宋汉州绵竹(今属四川)人,字敬夫,一字钦夫,又字乐斋,号南轩。张浚之子。与朱熹、吕祖谦齐名,时称“东南三贤”。曾任知江陵府兼湖北路安抚使。后以右文殿修撰提举武夷山冲佑观。卒谥宣。曾
见“元恪”(228页)。
?—580北周宗室、大臣。其先为匈奴苗裔,后称鲜卑宇文氏。又名堙智突。周文帝※宇文泰子。武成元年(559),封陈国公,邑万户。保定(561—565)中,授岐山刺史,加开府仪同三司。五年(565),奉使
字撒懒,斜涅赤侄,淳钦后姨侄。剌葛叛乱,奉命严令士卒,以防掩袭,以功授右皮室详稳,典宿卫。太祖南侵,遇后唐军于云碧,老古恃勇轻敌,直犯兵锋,伤重,回营而死。【介绍】:辽皇族,字撒懒。幼养宫掖,既长,隶
在今辽宁大洼县东马帐房。产海盐,清初设场,直隶奉天府尹。光绪间设广宁局,以其地旧属广宁县,故名。1914年改广宁为北镇县,场因以改名,设场知事。
同“细柳营”。唐魏徵《赋西汉》诗:“驱传渭桥上,观兵细柳屯。”
读音:kōng【源】 见何承天《纂要》(6,11,17,86)。【望】 南海、南越(17,21,60,418)。【布】 明时广东番禺有此姓(15,21,60)。罕见姓氏。《续通志·氏族略》 收载,其注
明代在云南边地设置的六个较大土司,即车里宣慰司(治景昽,即今云南景洪市)、孟养宣慰司(治今缅甸孟养)、木邦宣慰司(治今缅甸新维)、缅甸宣慰司(治今缅甸阿瓦)、八百大甸宣慰司(治今泰国清迈)和老挝宣慰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