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求
指官吏在法定租赋役之外对农民的额外苛索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已奉谷租,又出藁税,乡部私求,不可胜供。”颜师古注:“言乡部之吏又私有所求,不能供之。”
指官吏在法定租赋役之外对农民的额外苛索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已奉谷租,又出藁税,乡部私求,不可胜供。”颜师古注:“言乡部之吏又私有所求,不能供之。”
二十卷。明方学渐(约1573年前后在世)撰。方学渐,字达卿,号本庵,桐城人,生卒年均不详。官大理寺少卿。著有《桐彝》三卷等。《迩训》一书专载方学渐家乡人物的言行、事迹、交谊和他的先世可以效法的事迹的笔
明清对巡抚之别称。清代巡抚的别称。见“巡抚”。
战国秦孝公置,治所在今陕西扶风县北二十里法门镇。秦属内史。西汉属右扶风。以在美水之阳得名。晋属扶风郡。北魏太和十一年 (487) 迁治古斄城 (今陕西咸阳市西南杨陵区永安村),为武功郡治。北周天和四年
在今贵州黎平县西南三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1黎平府: 宝带江“源出石井山下之庄家潭,东北流绕宝带山,沿城西北至府城北五里,汇于敛材溪,又东北经挂榜山,又北经亮砦西,又北入于沅江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设满、汉司员各二人,由十四司司员分日轮值,每月更换一次。掌监印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【介绍】:名一作昧。春秋时鲁国人。勇武有力。事鲁庄公。庄公以沫为将与齐战,三战三北。公献遂邑之地以和。庄公十三年鲁与齐会于柯,沫持匕首胁迫齐桓公订盟,使齐归还三战所亡之地于鲁。一说曹沫即曹刿。
【介绍】:见温庭筠。
五十卷。清陈逢衡(详见《逸周书补注》)撰。正文四十九卷,卷五十为《补遗》;卷首《凡例》、《叙略》、《集说》,不入卷数。逢衡以孙晴川、徐文靖两家纪年文书尚未精当,乃旁搜博采,细为诠释。始以群书订《竹书》
【介绍】:金大名路女真人。世宗大定二十八年进士。补尚书省令史。累官德昌军节度副使。戍边有功。宣宗时,为元帅右都监,赴援中都战殁。
清代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凡京官司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,外官道府以下,定为题缺者,皆由本衙门留补。各署留缺,或以应升人员拟正陪奏升,或以应补人员奏补,皆由主管官拣选咨部查核后引见补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