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五家诗
明佚名辑。明正德十四年(1519)吴门陆氏刊本。本集收录唐五家诗共六卷,计《郎士元诗集》1卷、《唐包刑侍(何)诗集》1卷、《唐包秘监(佶)诗集》1卷、《皇甫冉诗集》2卷、《皇甫御史(曾)诗集》1卷。
合集。唐郎士元等著。明佚名编。六卷。此集是明代唐诗的较早汇刻本。收中唐诗人郎士元、包何、包佶、皇甫冉、皇甫曾等五家诗集,除皇甫冉诗二卷外,其余均为一卷。所据多宋椠。有正德十四年(1519)吴门陆元大刻本。
明佚名辑。明正德十四年(1519)吴门陆氏刊本。本集收录唐五家诗共六卷,计《郎士元诗集》1卷、《唐包刑侍(何)诗集》1卷、《唐包秘监(佶)诗集》1卷、《皇甫冉诗集》2卷、《皇甫御史(曾)诗集》1卷。
合集。唐郎士元等著。明佚名编。六卷。此集是明代唐诗的较早汇刻本。收中唐诗人郎士元、包何、包佶、皇甫冉、皇甫曾等五家诗集,除皇甫冉诗二卷外,其余均为一卷。所据多宋椠。有正德十四年(1519)吴门陆元大刻本。
南朝梁侨置 (一说北魏置),属北沛郡。治所在今安徽六安市或霍山县境。后废。
三十四卷。清王起鹏撰。起鹏字芝兰,改名第兰,号苕若,新城(今河北新城县)人。乾隆己酉(1789年)举人,官湖北谷城县令。谓读《切韵指掌图》,恍然悟今所传之等韵即古之韵书,于是以类相求,用宋郑庠之说,以
迁怒:把对这一件事或这一个人的怒气转移到另一件事或另一个人。贰过:再犯同样的过失。《论语.雍也》:“不迁怒,不贰过。”
笔记小说。撰人不详。钱听默(时霁)跋谓“唐末人小说”。张钧衡跋则谓:“大约宋初人,犹著于五代时也。”此书原为二卷,今本作一卷,题宋江洵撰。载唐及五代神怪奇异之事,如“吕用之”条,言中和四年(884)秋
即今湖南永州市东北杨家巷乡。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1零陵县图:县东北有杨家巷。
读音:bā【综】 清镶红旗蒙古马甲仲神保之妻为鄂巴氏(260)。
在今山西高平县西南。《清一统志 ·泽州府》: 空仓堡 “在高平县西南四十五里,与沁水县接界。两壁高山,中通小道。明万历三十四年,创立石城,置巡司于此。后裁”。
古族名。一作地豆干。居于室韦、乌洛侯之南,在今西拉木伦河西北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、西乌珠穆沁旗一带。以游牧为生。北魏至北齐时,多次遣使朝贡。一说是奚的另一名称Dadbi之对音,史书所记地理位置与奚约略一
同“怒发冲冠”。明李贽《读史.张千载》:“生当指冠,死当怒目。”【词语指冠】 汉语词典:指冠
源见“嫦娥奔月”。喻女子求仙升天。唐李华《海上升明月》诗:“素娥尝药去,乌鹊绕枝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