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S国学网 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行事

行事

南北朝官职制度。亦称行某州或某府事,还有行某戍或某州军事等。指以他官代行某官职权。南朝多以较低官阶代行较高官职,如以长史、司马、太守代行刺史职权等。由于当时多以年幼皇子为将军、刺史出镇诸州,以其长史为行事,实际负责军府和州府的军政事务,权力很大。北朝则多以将军等武职兼行州、郡民政。


代行州军府长官职权者的称谓。南朝之制,多以皇子出镇方州,有年仅数岁或十余岁者,未能亲政,势必另命他人代行政务,其代行职务者,称为“行事”。如《梁书·浔阳王大心传》记其出为都督、郢州刺史,时年十三,“太宗以其幼,恐未达民情,戒之曰:事大小悉委行事,纤毫不须措怀。”任行事者,无论为长史、为司马抑为咨议参军或都郡太守,均以原官加“行州府事”,而无单任行事者,故行事只是加衔而不是官名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安庆府潜山县志

    十二卷。清周克友纂修。即康熙《潜山县志》。

  • 沼兀列亦惕

    即“照烈”,为复数。见“照烈”(2361页)。

  • 法谭

    【介绍】:清满洲正红旗人,他塔喇氏,世居瓦尔喀。从取辽阳,攻宁远、锦州、旅顺等,败明兵。顺治间入关,南征湖广。官至右翼步军总尉。康熙元年以病致仕。

  • 高炳

    字仲彰,绰子。位至征虏将军,开府掾。卒。

  • 鲜卑大都督

    官名。晋朝置。掌管鲜卑族事务。慕容廆曾任此职,东晋元帝建武元年 (317) 六月,与刘琨等一百八十人向司马睿上书劝进。见《晋书·元帝纪》。

  • 工税

    汉代封建国家对民间手工业所征之税,由工官计征。工税之名始见于汉代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曰:凡郡县“工多者置工官,主工税物”。

  • 冬狩

    周代田猎名。参见“春蒐”。

  • 郑人争年

    《韩非子.外储说左上》:“郑人有相与争年者,一人曰:‘吾与尧同年。’其一人曰:‘我与黄帝之兄同年。’讼(争论)此而不决。以后息者为胜耳。”郑人凭空争论年岁,这种无谓的争论既没有根据,也没有标准,故是无

  • 复土校尉

    官名。汉朝皇帝丧葬时或置,主穿圹起坟等事宜,事讫即罢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亦置,掌葬事,主复土于圹。《后汉书·樊宏阴识列传》:“帝崩,鯈为复土校尉。”注:“复土校尉主葬事,复土于圹也。”

  • 田辟

    【介绍】:宋南康人,字思孟,号大隐居士。嗜学能诗。仁宗嘉祐间游上庠,二十年无所成,浩然归隐。教子甚严,登第及特恩者七人。郡称义方田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