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俗纪闻
书名。清代方亨咸著。1卷。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。其中包括服装、贸易、婚丧、语言、祭典等。辑入《檀几丛书》与《小方壶斋舆地丛钞》第八帙。
书名。清代方亨咸著。1卷。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。其中包括服装、贸易、婚丧、语言、祭典等。辑入《檀几丛书》与《小方壶斋舆地丛钞》第八帙。
【介绍】:东晋人。为庐江太守。于当除妇服前一日宴客奏妓,为刘隗所奏。免官,削侯爵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《左传.庄公十四年》:“初,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,内蛇死。六年而厉公入。公闻之,公问於申繻曰:‘犹有妖乎?’对曰:‘人之所忌,其气燄以取之,妖由人兴也。人无衅焉,妖不自作,人弃常,则妖兴,故有妖。’
全名唐颍国公史继先墓志。唐徐浩撰文并行书,建中元年(780)八月撰成。墓志已佚,唯宋人赵明诚《金石录》尚存引数句。史继先系唐朝将领,突厥阿史那氏。后突厥可汗默啜孙。开元四年(716)投唐,授左金吾大将
即今四川汉源县北西门河,为流沙河支流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3黎州守御千户所:两涧水“在所西。《志》云:所东西各有涧,至登高山下合为一。汉源之田,仰此以灌溉”。
排挤,排斥。王梵志《俗人道我痴》:“俗人道我痴,我道俗人〔騃〕。两两相排拨,喽啰不可解。”
参见:散萤
十六卷。明朱善(1314-1385)撰。朱善,(一作朱善继)字备万,号一斋,丰城(今属江西)人,洪武初(1368)为南昌教授,廷对第一,授编修,累官至文渊阁大学士。谥文恪。著有《诗解颐》(已著录)、《
540—603隋敦煌(治今甘肃敦煌西南)人,字长熙。世为西州豪右。博览群书,善骑射。仕北周,以通经为吏部上士,转夏官府都上士,俱有能名。隋初,以行军长史从元帅元谐攻吐谷浑,以功进上开府。后拜沧州刺史,
清末捐税之一。咸丰九年(1859)江西详定章程,在产茶及设立茶庄处所劝办茶捐,每茶百斤,捐钱一两四钱或一两二钱不等,以充湘军军饷。随后闽、浙、皖等产茶区相继仿行,但茶捐多寡不一。